泸县残联扎实做好残疾学生救助申报工作

日期:2019-07-05 浏览:42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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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的通知》(泸县府办发〔2015〕139号)和《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泸州市残疾人“圆梦助学工程”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泸县残联每年5-8月开展2019年残疾学生救助申报工作,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都能及时享受救助,不因贫困而缀学。

自今年年初以来,泸县残联高度重视,通过召开会议、发放宣传单、与相关学校联系等方式宣传残疾学生救助政策,采取拉网式排查,对接扶贫局、民政局、卫生健康局、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,逐一确定救助对象。

据悉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校残疾学生由全县各中小学核实上报《泸县在校残疾学生统计表》,于每年5月10日前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基层教育股和县残联康复教育股进行审核。二是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大学生、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每年8月10日前提供本人申请书一份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(或户籍证明以佐证其家庭成员关系)、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、高考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本人一寸近照2张、准考证复印件,尽快到户籍所在地镇(街道)残联咨询和申报。(泸县残联 陈虹蓉)